專欄 Columnist

不急,慢慢畫

201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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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很喜歡拉丁風情,尤其是拉丁音樂。年輕時,最常去的約會地點,就是冰果店。裡面放的音樂都是拉丁音樂,而且就是那幾張,聽久了,就會覺得有點俗氣。所以當我找到一張老的拉丁音樂要與陶媽分享時,她都會說:「好俗啊!好像冰果室放的一樣。」

雖然年代不同了,但是感覺卻是一樣的。在洛杉磯旅行時,因為此地墨裔美人較多,所以到處可以聽到拉丁音樂。尤其是開車聽收音機,幾乎以西班牙文的音樂為主。其實加州本來就是墨西哥的,只是墨西哥政府當年打不過美國,把加州切給了美國。開車到聖地牙哥時,本想一口氣開到墨西哥邊界的提花那小城,去感受一下拉丁情調,卻被老婆一口拒絕啦!因為她看電影,有人因為從提花那回美國過邊界時,被查到車子裡不知道什麼時候被人塞了兩包毒品,最後被關到大牢裡啦!

沒法子,只好在聖地牙哥山坡上的老城住兩天,過過乾癮。只要天一黑,街上一家家的餐廳,幾乎都有樂隊演奏音樂。幾杯雞尾酒下肚,不但手搖腳晃起來,連腦袋都拉丁化了。白天沒事,幾乎把此地大街小巷都掃了一遍。其實此地只有兩條街,加上連接其間的巷子,能逛的地方實在不多。不過二老頗能自得其樂,在一個小巷口看見一個年輕人正在畫一個店外的招牌,居然也可以看上半個鐘頭。

陶爸說:記得小時候,沒有電腦,也沒有彩色印刷,所有的招牌及電影廣告,都是靠人手畫出來的。一般都是比著相片,先在大帆布上打格子,然後一格格畫上去。厲害的畫匠則可以憑想像,拿著畫筆直接就在布上畫。但要完成一張可以掛上牆的作品,起碼要一個禮拜以上。現在有了電腦輸出後,要印出同樣大小的圖,大概不需要一個鐘頭。台灣要找到像這位老兄一樣慢慢的一筆一筆畫,還要不時的修正顏色的人,大概不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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