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人生70才開始,93萬訂閱時尚YouTuber米蘭阿嬤:其實,衣服有什麼了不起的?
2022/12/16
- 文字 / 寶鼎
1952年出生的時尚潮嬤張明淑,自梨花女大畢業後前往米蘭,成為韓國首位馬蘭戈尼學院(Istituto Marangoni)畢業生,爾後進入時尚產業擔任精品買手,將Salvatore Ferragamo和Max Mara等品牌引進韓國,曾經擔任韓國《君子》雜誌、三豐百貨、三星文化集團時尚顧問,亦曾任教於德成女子大學、同德女子大學、漢陽大學和韓國綜合藝術大學。
2019年她在學生提議下成立YouTube頻道「밀라논나 Milanonna」(米蘭阿嬤),談時尚、談生活,至今已逼近百萬人次訂閱。
頂著一頭帥氣銀白短髮,張明淑率性瀟灑的個性使她成為許多韓國人的人生時尚指標,從小因為不成比例的大嘴和病弱的身體飽受欺凌,長大後經歷大兒子生死關頭及工作的三豐百貨倒塌,對於人生各種爛事,張明淑自嘲:「如果能帶著這輩子學到的事物再活一次,想必第二次的人生會順遂許多吧?但我可不想在知道這輩子有多苦後再活一次。」
抱持「人生活一次就夠了」的心情,張明淑即使已是熟齡,仍堅持活得不愧對自己。
在《我70歲,依然嚮往燦爛的明天》這本書中,她大方分享過往經歷淬鍊出的人生智慧,以四個主題「自尊、充實、品味、責任」和讀者談如何學習尊重並擁抱真實的自己、對生活持續抱有熱情、透過改變對物質及社會價值的態度讓自己活得舒服體面,並成為一位富同理心、有能力擁抱他人並值得敬重的人。
《我70歲,依然嚮往燦爛的明天:米蘭阿嬤關於自尊、充實、品味與責任的故事》(圖片來源/寶鼎)
書名:我70歲,依然嚮往燦爛的明天:米蘭阿嬤關於自尊、充實、品味與責任的故事
作者:張明淑(장명숙)
譯者:郭佳樺
出版社:寶鼎
※以下內容經授權摘錄自《我70歲,依然嚮往燦爛的明天:米蘭阿嬤關於自尊、充實、品味與責任的故事》,未經同意請勿擅自轉載
〈不常買衣服的原因〉
「我維持身材是為了不用買新衣服。」
我在韓國《EBS招待席》節目上的一席話變成熱門話題。一個曾在時尚界工作過的人,居然說幾乎不買衣服,好像很多人感到懷疑。
我真的不隨便買衣服,買了衣服就會穿很久。
巴黎本是時尚的搖籃,米蘭向巴黎發起挑戰,也逐漸和巴黎齊肩並行。而在米蘭市中心熱鬧區域的後巷中,有一位老紳士佛朗哥.伊亞卡西(Franco Iacasi)的藏寶閣。這個藏寶閣裡的寶藏,就是破舊的衣服。
這間店的收藏品大部分是1800年代末期製作的衣服,從外頭走過隨便一瞟都看得出來衣服有多舊。但為何那位老紳士要把這些破衣當成神明供奉呢?原因就是,為了滿足特意前來尋找的貴客。到訪這間店的貴客清單,寫著在巴黎、紐約、米蘭、倫敦等城市活躍的世界頂級時尚設計師大名。知名的頂級設計師為什麼要花大錢,來買佛朗哥.伊亞卡西的破衣服呢?這是因為時尚潮流會捲土重來,而養分就來自於這些老舊服飾。
知名的設計師都有自己個人的存檔。他們會收集介紹古早服飾的經典書籍,甚至是蘊含漫長歲月和過去故事的服裝,放在自己的存檔中,不時拿出來看。像喬治.亞曼尼這樣的設計師,甚至把他出道時的服飾、傑作、手稿等收集起來,開了一座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博物館。
頂級時尚設計師明白時尚會捲土重來,因此他們會把年代久遠的服飾改造成適合21世紀消費者的風格,推出新服飾。也有人把自己很久以前做的初期服飾,增添現代風格,再推出系列作品。
所謂反映現代風格的設計,就是改扣子,加寬或縮減肩線,將裙長加長或剪短,將褲子的腰線拉高或拉低等修改。也有人使用最新研發的布料,強調新鮮感,有時用復古(retro)名義,將過去的流行重新召喚出來。流行就是這麼一回事,過一陣子就會循環。
還有一件有趣的事!要是有機會參加創造流行的人的聚會,你反而看不到流行。所以如果想知道未來的趨勢,只要去歷史悠久的書店和服飾店就可以了。
愈是難搞的設計師,在推出新系列產品時愈會穿著同一套衣服好幾天。這是為了在新系列產品上集中精力。曾是紐約頂級時尚設計師的卡文.克萊(Calvin Klein)也在一次訪問裡說:「因為準備新系列產品時通常會繃緊神經,所以整整一個月我都會在同樣的地方穿同樣的衣服,在同一個地方吃飯、睡覺,完全把精力放在新產品。」已故的賈伯斯也和克萊一樣,在新產品發表之前,他也說沒時間在服裝上花心思。所以他不也都穿著同一套衣服,就像制服一樣嗎?
喬治.亞曼尼、杜嘉班納(Dolce&Gabbana)等許多設計師在結束時裝秀後上臺打招呼時都有一個共通點―那就是他們大部分都穿著黑色T恤、深色褲子站上舞臺。是因為他們忙著準備讓自己的產品能夠大賣,因而沒有心力裝扮自己嗎?是因為每季都專注在流行上,所以厭倦了嗎?或者說得好聽一點,是超越服飾的概念嗎?我想,應該以上皆是吧?
英國知名設計師薇薇安.魏斯伍德(Vivienne Westwood)也喜歡穿著在佛朗哥.伊亞卡西的藏寶閣裡淘來的服飾。我一個曾任薇薇安助理設計師的馬蘭戈尼學院同學直接問過她關於這麼做的理由。
據說薇薇安的回答很簡單:「就是想穿。」
決定嶄新潮流的專家或時尚專欄作家有一個經常使用的單詞「fashion victim」,翻譯過來就是「時尚受害者」。
這些設計師就是為了準備賣給時尚受害者的產品,結果讓自己和流行背道而馳,不,也可能是過著超越流行的生活。諷刺得很有意思。
我在時尚界工作下來感受到的,很真實的感受是,所有東西都「很平淡」。(當然,我還是很喜歡時尚。因為透過時尚確實可以交流讓人開心的情感)其實衣服有什麼了不起的?就算再想做出特別的衣服,衣服不就是在能夠保護有兩隻手、兩條腿的身體這個大前提下的一個物體嗎?
每當接觸到以復古之名不斷推出循環潮流的歐洲時尚界資訊,就會想起曾說「要是不買下以前設計師的舊物,而是買了藝術品,我就會賺大錢,老了可以過得更輕鬆」的藏寶閣主人佛朗哥.伊亞卡西那略顯陰暗的表情。
我幾乎不買衣服的原因有很多。因為已經不像以前那麼充滿好奇心,而且流行會不斷循環,只要把以前買的衣服拿去修改來穿就可以了。現在也不像以前需要見那麼多人、要展現我自己,所以只要穿可以滿足我的衣服就好。
就算我不必親自去佛朗哥.伊亞卡西的藏寶閣,仔細翻翻我的衣櫃,也可以找到夠多的復古物件。只要將我以前那些質料好的衣服,換上新扣子,肩線修改一下,長度也做些調整,老舊的衣服也能搖身蛻變為符合新時代的服飾。
只是,要維持愈來愈糟的身體線條,算是我最大的功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