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技術 高速過彎不踩煞車
操控趣》大馬力不稀奇,穩定平衡才了得
2015/08/18
- 文字 / 林宏達
今年三十二歲,家裡經營汽車零配件生意的Morris,算是富有的企業家第二代,他不僅有能力買下各式各樣的名車,對跑車操控技術的執著,也讓他成為GPRS俱樂部裡知名的「操控達人」。
從十八歲開第一輛車開始,Morris已經記不得自己有過多少台車,他只記得,全都是跑車,除了法拉利F430、保時捷996 GT3等名貴跑車之外,他還擁有過市面上買不到,由車廠提供給賽車手專用的賽車。因為迷戀賽車,他甚至曾花一年時間,投入上千萬資金,參加二○○三年的亞洲盃巡迴賽。他在意的,不是自己擁有什麼車,而是怎麼樣讓車的性能,發揮到極限。
「在去美國之前,跟大家一樣,我追求大馬力。」他說,在出國之前,他曾經把自己的速霸陸跑車改成全台灣同級跑車中馬力最大的一台車,出國前他把車子賣給別人,「聽說他一星期就撞車了。」他分析,操控其實比馬力更重要,一下子擁有太大動力的車,反而是件危險的事。
到美國之後,他接受法拉利、保時捷原廠的賽車訓練,眼界大開,回台後他加入陳俊杉組織的AAI賽車隊,他才發現,「技術比馬力更重要。」如果按照標準步驟來,鑽研賽車技術不僅安全,而且更能發揮車子的性能。
技巧,用腰感覺車身重心
別人講跑車性能,他則是可以娓娓道來各種駕馭技術的道理。
他說,一般人開車,多半是用方向盤控制方向,遇上大轉彎時,發現轉向不足時,又馬上猛踩煞車,在他看來,在賽車時這樣做,其實非常危險。
「所有的賽車手,都是先求穩,再求快。」他分析,在高速過彎時,如果猛踩猛放油門,不管是什麼樣的跑車,其實都是靠四條輪胎在路上跑,一旦車的重心因為加速或煞車轉移,讓整台車失去平衡,超過車子能負擔的極限後,再名貴的跑車,都會失控。他說,如果一台前置引擎(編按:指引擎放在車頭)的跑車,在轉彎中高速急煞,整台車的所有力量,就會集中在前面的其中一個輪子上,造成其他三個輪子抓地力不足,在高速行駛的時候,這最後就會釀成車禍。
他解釋,轉彎基本原則,就是要「進彎慢、出彎快」,對職業賽車手來說,在轉彎時煞車,不但降低速度,還很危險。賽車手除了控制方向盤轉向,還會透過油門和煞車的搭配,巧妙的改變車的重心(指車的重量分配在四輪上的比重),改變車的方向。一般人踩油門頂多只有三、四種不同幅度,但真正的高手像車神舒馬克,甚至可以把油門分成二十段踩,細微的控制車子的重心,讓賽車手不用減速,也能利用車身的慣性,高速過彎。
他花工夫苦練操控賽車的技巧,「賽車的時候,我是用腰在感覺整台車的重心究竟在哪裡。」他解釋。
要在賽車場上競技,他穿戴安全帽和賽車服,把整個人牢牢的綁在椅子上,為了從車上榨出所有動力,賽車上沒有冷氣,溫度經常高達四十度,在高溫和高速下全神貫注的在賽車場上競技,一次流出的汗,就能讓整個人瘦一圈。為了分析自己的操控動作,他還在車上加裝攝影機,反覆觀察自己有沒有多餘的動作,反覆上場練習,直到每個動作都完美為止。
安全,整台車撞爛人無傷
Morris講話慢條斯理,但踏上油門,他開車的風格卻像刀一樣,整台車從此不會有一點多餘的動作。「對我來說,賽車是一種運動。」他最開心的,用平常苦練的技巧,在賽道上跟其他十五、二十台車在賽道上,用學到的技巧激烈攻防。他曾經在賽車場裡,被後車以一百多公里的車速撞進邊牆,整台車撞爛,但是因為賽車場有完整的防護措施,車毀了,他卻仍毫髮無傷的走出來。「賽車其實是一門相當安全的運動。」他說。
Morris十分低調,但只要談起賽車和操控技巧,他的語氣中就充滿熱情。為了解釋如何操駕車輛,他帶著本刊記者坐上他的Benz CLK 63 AMG跑車,他在高速公路上加速到一百公里,看四下車不多,他邊說著:「你看,煞車可以這樣踩。」就猛然把煞車踩到四分之三,整台車像撞進牆裡一樣,重心瞬間移至車頭,接著又再次加速,只用一半和三分之一的力道踩煞車,他邊示範邊解釋,如何透過改變車身重心,改變車子的行車路線。
在他眼中,沒有不會跑的車,只有不會開的人。「我拿到一台車,絕對不會馬上改車,一定先了解這台車的特性。」他分析。
「很多人其實不了解自己的車。」他舉去年底舒馬克開計程車的新聞做例子,當時舒馬克急著去趕飛機,計程車司機怎樣也開不夠快,舒馬克就叫司機坐助手席,自己開起計程車,車子開到機場時,計程車司機整個嚇呆了,因為他從來不知道,自己的車原來可以開這麼快!
雖然愛玩車,Morris從不在路上跟人比賽。他只在無人的山路上一個人開,或偶爾下場到賽車場上競速,「在一般路上競速,你不知道對方技術如何,一旦出事,也可能波及到你。」他說。
在賽車場上那年,Morris曾在泰國站得到單站第三名的成績,「很可惜,台灣沒有國際認可的賽車場地。」他惋惜的說。
*車手小檔案
姓名:Morris
年齡:32
現職:電子公司產品經理
玩車一句話:操控比馬力更重要
*法規報你知
超速100公里,3個月禁上路
在台灣,超速一張罰單,最高可以罰2萬4,000元!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0條和43條,對不同超速狀況,有不同罰則。超過速限20公里以內,罰款1,600元到2,200元;超速20公里到40公里,罰款1,800到2,400元;超速40到60公里,罰款2,000到2,400元;超過60公里內,都要記違規一點。
超速60公里以上,則算危險駕駛,超過60公里以上,罰款從8,000元到2萬元不等;超過80到100公里,罰款1萬2,000元到2萬4,000元;超過速限100公里以上,就直接開罰2萬4,000元,同時記3點,並扣押車牌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