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年輕的小朋友寫信給我,告訴我他要離職,向我告別。這位小朋友雖然不直接向我報告,但因為他負責的幾個專案我有參與,因此和他算熟識。他的表現一向不錯,會離職有些意外,所以我約了他見面了解狀況。
他告訴我,他的主管對他所做的計畫提出了嚴厲的批判:沒有創意,沒有積極性,只會守成,是不夠水準的工作者。他覺得主管可檢討他的工作,但不可以近乎人身攻擊,他覺得被侮辱,所以提出辭呈。
聽了一面之詞,我覺得有必要再約他的主管談話,以了解事情真相。
他的主管承認有此事,但事出有因,主管告訴我,正在進行的年度企畫會議,所有人提出的方案,都是延伸現有的工作,沒有新的創意,那天正好檢討到這位同事的案子,他忍不住做了一次比較深刻的檢討,他的目的只是想藉由這位部屬的案例,說給所有與會者聽,讓大家要知所檢討。
由於要讓所有人都知所改進,所以他講話的口氣就重了些,他確實也說了這不是一個合格的工作者該有的表現,這句話可能重了些,可是他的本意只是要大家一起檢討改進,沒想到引起這位部屬這麼大的反彈,是他沒有預料到的。
「你想要他辭職嗎?」我問這位主管,答案是否定的,他承認這位部屬是個不錯的工作者,沒想讓他辭職。我要求這位主管和這位要辭職的部屬仔細溝通,並且要表達歉意。
事情到此結束,小朋友留下來了,可是主管得到一個深刻的教訓:主管有任何話要直話直說,不可以指東說西,指桑罵槐,罵了一個,試圖讓所有人知所警惕。
主管對部屬有教育、調整、指導的功能。當主管提出部屬所犯的錯誤時,部屬可能會覺得羞愧、丟臉、沒面子,甚至可能還會找理由辯解,這些都是人之常情,主管不可以因為害怕面對這種處境,就不說,或者說得模糊不清,這是身為主管最不應該犯的錯誤。
主管在教育部屬時,最重要的方式是徹底坦率,直接把主管看到的問題,清楚明白的說出來,讓部屬徹底明白,如果有任何誤解,也可以當面澄清。就算部屬感到難過挫折,也要直接了當說明白。
校正部屬一定要面對面、一對一說清楚,不適宜在大庭廣眾之下,讓所有人都聽見,這是對當事人最大的挫折。
因此,如果有主管嘗試在大庭廣眾下,用糾正一個人,讓所有人都聽見,而收到大家都知所改正的效果,這就是指桑罵槐,是不可能有效果的,大家都覺得那是別人的事,和我無關,不會檢討,也不會改正。
只有當事人是可憐蟲,在公開場合被羞辱了一頓,產生了巨大的挫折,也可能出現不可思議的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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