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年前,我還是個國中生的時候,某天晚上八點多,補完習後要回家,一 位同學說要去鹽酥雞攤子買東西吃,那時鹽酥雞這種東西才剛出來,當時沒有 雞排妹,也沒有「比臉大雞排」、「爆漿起司雞排」這種東西,去這種攤子是 很便宜的,一份雞肉好像才三十元吧,十元就可買到四塊炸甜不辣,切一切就 有一大包,兩個人可分著吃。
當時正好有餿水油事件,我那同學不知哪裡學來的大人模樣,在老闆一邊炸的 同時就質問他,你用哪一種油?老闆大概沒想到會被穿制服的死國中生問這種 問題,遲疑了十秒鐘,一邊用勺子撈著油鍋裡的東西回答:「台糖沙拉油」。
同學很滿意的點點頭。然後我們兩個就拿著那包絕對不是餿水油炸的十元甜不 辣,用竹籤插起來,用嘴巴吹涼,邊走邊吃。
但我知道,這一定是餿水油。我比我同學更像大人,因為我知道當時台糖沙拉 油比其他品牌都貴,這路邊攤老闆根本不可能用比較貴的,這樣回答根本是此 地無銀三百兩。二十多年前的餿水油,大概是民眾第一次發現路邊攤的食物不 是只有衛不衛生,吃了會不會澇賽的問題,而是有可能吃了會中毒死掉。
雖然經過了這麼多年,但現在去便利商店或大賣場買有政府認證標章、得過食 品金牌獎的食物,吃了還是可能會中毒、得癌症、洗腎、失智、不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