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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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主管來找我商量,有一個已工作八年的業務人員,最近一年來的工作績效不彰,都無法完成事先預估的業績目標。主管準備和他深度溝通,要他提出具體的改善計畫,如果改善不了,主管準備把他從自主的業務工作者,調至另一個單位,劃歸另一位主管的管轄,讓另一位主管來協助他。
這位主管來找我商量的是:如果這位工作者不同意調單位,因為面子掛不住,那可不可以直接資遣他?估計公司要花一筆可觀的資遣費!
這樣的劇情,對我而言,極為熟悉:一個不稱職的員工,我們必須想盡各種方法,協助他改善,以做出工作成效,可是如果一直無法改善,公司是一點辦法都沒有,最後我們只有花錢請他走人,資遣是我們唯一能做的事,對於不稱職的員工,我們完全束手無策。
演變成只能資遣,其他什麼也不能做,這是近十年的事。
最早的時候,當我們遇到有問題的工作者,通常只要很誠懇的溝通,告訴他我們觀察到的問題,並希望他限期改善,都會有好的結果。
這些有問題的工作者,他們都會很誠心的接受意見,很認真的改進,所以通常都可以變成堪用的工作者。雖然也有極少數的人無法明確改善,這時候我們就會直截了當告訴他,不合適現有的工作,如果可能也會嘗試調動他的工作,看看能不能適應其他的工作。
遇到這種狀況,有許多工作者就會自動請辭,要不然也會同意調任,去嘗試其他可能,公司很少用到資遣的方式,來處理有問題的工作者。
曾幾何時,工作者變成是我們捧在手上最寶貴的資產,他們是什麼樣子,就是什麼樣子,我們幾乎無法改變,能用就將就用,不能用就只好用錢資遣他們。
一個剛到職未滿兩個月的工作者,非常固執己見,完全不聽主管的要求,主管最後受不了,只好告訴他,我們公司不適合他,但用的也是資遣,因為按照現時的勞工法令,根本連三個月的試用期都不存在,如果我們選擇要用不適任讓他離職,那我們需要提出極複雜的舉證過程,這是極麻煩的事。
基於這些經驗,我只能要求所有主管在決定用人時要慎選,因為這是一個「請神容易送神難」的時代。
我也要所有的主管,在用新人的前半年,要仔細的檢查他們是否適任,要用最嚴格的標準來要求,務必在剛任用的前幾個月,就養成最好的工作習慣,千萬不可以剛任用時客氣、放縱,一旦養成不良的習慣,要再改正調整就困難了。
這是一個勞方至上的時代,主管必須謹慎小心,協助員工成為一個優秀的工作者,這是責無旁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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