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五二○上台,國人寄予厚望,但與此同時,經濟部公布的最新外銷訂單產值,卻呈現連續第十三個月衰退,打破金融海嘯紀錄,殘酷的說明著,台灣靠代工撐起的經濟奇蹟,已然接近尾聲。 上一世代造就的代工產業輝煌,終將遠去,品牌之路是我們這個世代的挑戰。若能清楚認知,努力發展品牌同時,有強大的製造代工為後盾,豈不妙哉;但若本末倒置,勉強要代工廠變身品牌商,恐落得災難一場。因為,做品牌追求的,是寧被爭議也要高舉鮮明主張,但這對長久以來做代工的社會來說,卻是最不容易習慣的事。 舉例來說,過去二十多年,我的工業設計案客戶,在決定要採用哪一個設計案時,超過半數以上,是依據內部表決結果,甚至建立投票軟體,讓主管或員工直接在電子郵件上圈選,票數最高者即是雀屏中選的案子。 表面上,多數決可以展現集體智慧,但對選出好設計來說,卻是不折不扣的大災難。因為,經由表決結果被選上的,通常是迎合多數人口味、最不被討厭的作品;拿到最多票的,相對卻也是較平庸的。反而,風格鮮明的作品,多半只會吸引一部分人極度喜歡,但另一部分人卻是討厭的。 依賴表決機制選出設計案,其實也是最便宜行事的做法。背後反應的心態是,企業老闆因長期做代工,疏於和消費者接觸、溝通,自己根本也看不懂什麼才是好設計,而委給同樣不具備洞悉消費者能力的部屬,以集體品味做出的選擇,必然也是打安全牌、Me too的產品,無法讓人一眼就感到驚豔,更別說想要建立品牌。 要知道,在商品如此氾濫的時代,人們去百貨賣場逛街,也許有八成產品是他不討厭的,其中五成可能是他喜歡的,但只是極度喜歡的那千分之一或萬分之一品項,才可能讓他產生掏腰包埋單的衝動。也就是說,當一個產品並不具備絕對鮮明風格,或被某一群人極度喜歡時,想在市場上脫穎而出,根本是緣木求魚。 有愛就有恨。如果把每個人都當成一個品牌,最能凸顯個人品牌的就是藝人,他們一舉一動時常受到議論,即便是天王周杰倫,也不見得每個人都喜歡他。同樣的,正同前陣子一本暢銷書書名,做品牌一定也要有「被討厭的勇氣」,勇敢做出選擇,不要害怕你的產品被不喜歡,即使是蘋果手機,到今天還是受到許多反蘋陣營的網民批評,何況是你的產品,怎麼可能會沒有人討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