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Columnist

吃好飯的權利

201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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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酷愛米飯之人,幾乎已達不可一日無飯程度,然一直以來,每每外食,我卻常不自覺的以麵類為優先選擇,極少點飯,特別是白米飯。早年對此頗覺困惑,後來才慢慢想通,應是自身美味雷達的趨吉避凶本能所致,不讓誤踩處處皆是的難吃米飯地雷敗興而返。

真的。我總想不透,明明台灣農藝出類拔萃,台灣米之美味更是傲視群倫;然奇怪的是,坊間餐廳對此卻極不講究─日本料理因固有傳統故普遍表現略佳,但在台菜中菜類別,從頂級餐廳到家常小館,端出的米飯卻多半口感粗硬、味道貧乏、香氣缺少甚至帶著耗氣悶味,一吃便知是毫不講究的粗疏之作。最恐怖是甚至還滴上沙拉油同烹,或在頂端撒上一撮老掉牙黑芝麻,自以為可增色添香,卻反是欲蓋彌彰,更添粗陋感。

「可不可以自己帶飯啊?」每回碰到這樣的飯,我總湧現一股難以言喻的哀傷,尤其眼前菜色越精彩,這哀傷越是巨大。前些年擔任公部門米食推廣政策之諮詢顧問時,我甚至曾一度提議是否能發起「吃好飯」運動,號召各路餐飲店家加入,只要願意認真選好米煮好飯,便發給標章一枚貼於店門上,讓如我這般「愛飯者」得能清晰辨識、尋味而來。只可惜因牽涉龐雜,這點子終究不曾落實。

應該沒有這麼難吧?用不著多貴多頂級的米,更不須備長炭雪山泉水南部鐵器雲井窯土鍋加持,家常煮飯二十多年,早已了然只要願意稍在各方面多點關注:選擇在地好農當季新鮮米、留意存放條件與賞味期、洗米淘米浸米煮米之技巧多用點心,雖不及名料亭名旅館之絕頂風味,但也已足夠讓人吃得舒服踏實滿足開心。

只願,業者能多向上覺醒,消費者多關注鼓勵,讓身屬米飯國度子民的你我,不管人在何處,都能充分享有「吃好飯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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